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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保维修服务项目挂网比选公告

保卫部 | 2024-08-21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通过公开挂网比选方式采购一家维保服务公司承担医院(庆云院区和龙潭院区)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保维修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保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为1.5万元/年,合同期3年

项目名

最高限价





合计

包件1

维保费

0.5万元/年





1.5万元/年

包件2

维修费

自动灭火装置主控箱

1800元/台

维修费用不超过1万元/年








多功能机械控制阀

730元/套









高压氮气瓶

850元/个




三、项目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区庆云南街10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庆云院区、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2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2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  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维保期限内涉及更换的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具有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具备国家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公司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注:以上报名要求查验原件,并各收一份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报名时间

   自挂网次日起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2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科研楼3楼保卫部办公室,请准备两套报名资料。)

联系电话:孙老师67832294

七、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