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医院中药代煎、配送服务比选公告
药剂科 | 2018-03-16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引进中药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为医院患者提供代煎、配送服务,并将调配、煎煮好的药品顺利送达到医院或患者指定地方。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比选人应具有开展中药饮片调配、代煎、配送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
(二)比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用于代煎服务的中药饮片质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川省中药材标准》、《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
(二)代煎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要求。
(三)调配、煎煮好的药品由公司送达到医院(住院患者)或直接送到患者指定地方(门诊患者)。
(四)调配、煎煮好的药品配送时间应满足患者用药需要,交付时间不受节假日的影响。
(五)代煎服务应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1.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职责和管理规程。
2.有保证煎药质量的煎药设备,能满足医院煎药数量以及特色药煎制的要求。
3.有规范的操作记录,建立留样制度,建立质量跟踪、追溯、监控体系。
(六)制定能够保证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配送及时、准确。
(七)在必要的情况下建设网络专线与医院系统对接,接口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负责保障专线的通畅及其所需费用。
(八)比选公司与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协议的有效期为两年。合作期满前3个月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项进行协商。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与政府部门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或在代煎配送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资质预审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 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0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庆云南街10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仁品楼(四号楼)四楼审计科进行资质预审和报名。
资质预审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一份: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并在成都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人若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3.比选人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厂家唯一授权)。
4.报名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生产或经营记录(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药监局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生产或经营活动的证明)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 法定代表授权人委托书。
6.投标人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鲜章交审计科。
五.比选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服务方案自行密封加盖公章,比选时带现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庆云南街10号
联系人:审计科 王先生
联系电话:65108771 65108831